公告日期:2024-12-03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首华燃气
股票代码:300483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庆礼
住所:香港九龙深水埗深旺道****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深水埗深旺道****
一致行动人: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南中环街 461 号研发大楼 4 层 414 号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南中环街 461 号研发大楼 4 层 414
号
一致行动人:刘晋礼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信息披露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1
目 录......2
释 义......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13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4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7
第五节 后续计划 ......18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0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4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股份的情况......25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29
财务顾问声明 ......30
备查文件 ......31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35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庆礼 指 自然人刘庆礼
首华燃气、上市公司 指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股票代码:300483
一致行动人 指 自然人刘晋礼、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汇景 指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刘庆礼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所持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指 27,216,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29%(上市
股权转让 公司总股本为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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