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8 14:40:30 股吧网页版
拟3.3亿转让10%股权,首华燃气易主背后,控股股东质押近8成股份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梁春富


K图 300483_0

  近日,首华燃气(300483.SZ)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德投资”)拟将所持公司2721.6万股(占总股本的10.29%)悉数转让给刘庆礼,交易对价3.3亿元。

  发布公告的同日,刘庆礼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刘晋礼、第九大股东山西汇景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三方在上市公司层面保持一致行动。此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刘庆礼、山西汇景与其一致行动人刘晋礼,实控人将变更为刘庆礼、刘晋礼。

  首华燃气原名沃施股份,由吴君亮、吴海林、吴海江、吴君美吴氏兄妹四人创立,公司主要业务是园艺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5年,沃施股份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被称为“园艺第一股”。上市后,沃施股份净利润连年走低,2015年-2017年,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2236.48万元、1424.51万元、654.34万元。

  2018年1月,因看好天然气行业发展及盈利能力,沃施股份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山西汇景及其实控人刘庆礼等人收购了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沃邦)合计50.50%的股权。

  据披露,中海沃邦与中油煤签订合作合同,获得石楼西区块天然气、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经营权。该区块经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备案的天然气地质储量为1276亿方、技术可采储量610亿方、经济可采储量443亿方。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沃施股份形成了园艺用品和天然气开发双主营业务的发展布局,并更名为首华燃气。刘庆礼、刘晋礼等一众中海沃邦股东由此成为首华燃气的股东。此后,公司又通过募资进一步收购中海沃邦股权。

  完成对中海沃邦的控股后,首华燃气业绩突飞猛进。2018年至2020年,首华燃气营收分别为3.33亿元、15.25亿元和15.20亿元,其中2019年及2020年天然气业务营收分别为12.25亿元和12.62亿元,占公司营收比例为80%和82.74%。

  尝到“甜头”的首华燃气,开始剥离传统园艺资产,进一步加码天然气领域。2023年1月19日晚,首华燃气公告,为聚焦天然气主业,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将沃施实业100%股权(沃施实业持有上海沃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益森园艺100%股权、艺术发展100%股权,以及园艺用品相关业务涉及的有关资产负债转让给上海瑞驰曼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合计1.01亿元。上海瑞驰曼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控人配偶控制的企业。

  2024年1月,首华燃气以对价3.49亿元收购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下称永和伟润)51%的股权。永和伟润主营天然气的增压、管输及销售,能够通过其位于山西永和县的桑壁站连接西气东输阀室,实现天然气上载西气东输一线,为上游气源方提供管输服务。2023年,永和伟润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净利润6634.64万元。

  然而,从首华燃气最近几年的业绩看,曾被寄予厚望的天然气业务的高增长难以为继,公司业绩甚至由盈转亏。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分别实现营收18.24亿元、20.45亿元、13.54亿元;对应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39亿元、0.78亿元、-2.53亿元。首华燃气2024年三季报显示,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40亿元,同比增长1.57%,归母净利润-7839.45万,同比减少793.12%。

  此外,截至2024年7月26日,吴氏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首华燃气47,310,1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61%,累计被质押37,728,950股,占所持股份79.75%。而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价预警线预估在每股9元左右,近三个月里,首华燃气股价最低点为每股10.5元。

  接替吴氏家族成为首华燃气实控人的刘庆礼、刘晋礼,原是中海沃邦的大股东。中海沃邦的创始人为昔日“能源大亨”、实控能源国际(0353.HK)和中能控股(0228.HK)两家香港上市公司的王国巨。

  由于手握与中国石油旗下公司中油煤的天然气合作合同,中海沃邦告别王国巨时代后,仍吸引了不少老板入局,包括山西煤老板李景虎、济川药业(600566.SH)的实控人曹龙祥及其儿子曹飞、沃施股份吴氏家族等。这场资本局中,刘庆礼、刘晋礼似乎 “笑到最后”,此前首华燃气披露,刘庆礼是中国香港人,除山西汇景外,他还是多家离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