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6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或“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且不超过14,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47.59 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9)。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9,500 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 0.0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37.89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38.10 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 8,327,105.00 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增加自筹资金。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200 万元(即不超过回购金额上限的 80%)
2、借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3、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与已回购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
限,且具体业务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贷款承诺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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