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4-036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及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董事喻丽丽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出席 7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曾万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
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拟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归属资格及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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