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普股份”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厚普股份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58 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18,166,80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999,996.4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855,686.32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144,310.1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全部到位,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3)第 0054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及实施主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能核心零部件和
由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金额 22,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14.43 万元,差额约为 485.57 万元(主要系扣除发行费用所致),结合“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及根据“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研发进展测算,在不影响各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将“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减 1,700 万元,将“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调增 1,214.43 万元,本次调整后,上述项目合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21,514.43万元,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额 金
氢能核心零部
1 件和集成车间 30,733.80 11,000.00 30,733.80 12,214.43
建设项目
碱性电解水制
2 氢技术开发项 5,000.00 5,000.00 3,300.00 3,300.00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41,733.80 22,000.00 40,033.80 21,514.43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7,549.83 万元,其中直
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548.5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6,001.34万元(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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