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4-072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7 人,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为 123.91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538%。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1 年 11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1 月 2 日,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对原草案中解除限售比例及预留股份授予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3、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4、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修订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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