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关于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益通”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罗院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7号)核准,公司向广州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龙之杰”)、北京诚益通博日鸿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博日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博日鸿”)原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广州龙之杰、北京博日鸿 100%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577,900 股,发行价格46.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8,766,626.00 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资产评估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14,141,672.88 元后,剔除承销费用对应的增值税566,037.7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5,190,990.8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2-00028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385.83 万元,其中以前
年度使用 29,268.09 万元,本年度使用 117.74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92.52 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 259.25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52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9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1年6月20日经本公司第1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6月26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了《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7年3月17日,公司与西南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该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金额(元) 用途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
关村支行 20000001905700015689305 25,238.39 中心建设、北京博日
鸿 100%股权
合 计 25,238.39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3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该笔资金已于2023年5月9日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流动资金账户。截至2024年4月17日,此笔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诚益通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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