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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1 15:37:37 股吧网页版
诚益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学恭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王学恭

各位股东:

本人在担任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王学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生,本科,具备医药工程师资格。

曾任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营销战略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2014 年 4 月至今
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2016 年 4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人福医药集团
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
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5 月至今任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2018 年 7 月至今任三一创新
(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2018 年 9 月至今任杭州尚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众友日鑫(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北京劲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众诚协力(天
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 年 3
月至今任众诚汇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 年 5 月至今任海英创(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云起汇津(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远致(天津)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中生尚健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海英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天津法尔玛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众
思智兴(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2 年 6 月至今任新途(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新途致远(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3 次,实际参与表决 3 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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