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8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曹阳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将位于江门市江海区龙溪路 274 号 3 幢 1、2 层整层、4 栋 2 层连廊(自
编 2 层连廊 C2)、2 幢 1 层(自编 102#,不含 1 栋 1 层连廊)、1 栋 1 层连廊(自
编连廊 A102)、1 栋 1 层连廊夹层(自编连廊 A102 夹层)、1 栋 2 层连廊(自编
连廊 A201)及部分设备出租给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拟租赁面
积为 11,936.95 平方米(含公摊),拟租赁期限为 3 年,合同租金总金额为 906.3324
万元(含设备租金)(含税),预估租赁期限内产生水电费约为 700 万元(含税)。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上述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
与关联法人发生上述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对上述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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