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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5:59:08 股吧网页版
中来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6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滨绿大厦A座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其他提示说明

1.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单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须在2024年11月12日前送达本公司。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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