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进一步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相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全体监事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按照相关规定须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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