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4 16:57:08 股吧网页版
长亮科技: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5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长亮 JLC3

●股票期权代码:036583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076.49 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505.885 万股的 1.337%;

●股票期权有效期:36 个月;

●股票期权授予人数:合计 598 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9 月19日至2024年9月29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公告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简称:长亮 JLC3

(二)股票期权代码:036583

(三)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7.51 元/份;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598 人

(六)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1,076.49 万份

(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股票;

(八)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期权数量 授予股票期权 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