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3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9:15至2024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东区飞云路3号三楼3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 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及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它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9:00-11:30和14:00-17:00。
2. 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向
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电话确认)。
3. 登记地点: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4.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