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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0 18:37:06 股吧网页版
金信诺: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109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子公司KINGSIGNALCABLETECHNOLOGY(THAILAND)COMPANYLIMITIED(以下简称“金信诺(泰国)电缆”)与商业银行、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航证券”)签订了正式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2,1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58,490.6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1,509.3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8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27,841,509.3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032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中航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步签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023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讯诺”)及保荐机构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023年4月,公司、深圳讯诺及保荐机构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公司、深圳讯诺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金信诺”)及保荐机构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深圳讯诺、济南讯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讯诺”)及保荐机构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及补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023年6月,公司、江苏领创星通卫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领创”)及保荐机构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2024年1月,鉴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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