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
内部投资结构、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内容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莱特”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宝莱特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内容等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
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6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723,40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39,999,995.20 元,扣除发行费用11,950,681.67(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28,049,313.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55 号验资报告。
二、历次调整情况
(一)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作出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拟将“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57,277.52 万元,增加 13,387.50 万元,其中“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1,877.52 万元,增加 12,787.50 万元,“血液净化研发中心项目”投
资总额调整为 5,400 万元,增加 600.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保持 24,500
万元不变,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2、调整“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部分透析器生产线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1)部分透析器生产线实施主体调整: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康”)。
(2)实施地址相应调整:由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金永一路西侧、金丰二路南侧(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调整为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科技城五台山路 28 号。根据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项目投资规划,原计划透析器生产线产能为透析器 2,000 万支,现将透析器生产线 1,200 万支透析器产能转移至苏州君康现有厂房实施,余下 800 万支透析器生产线产能仍放置于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本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为 7,000 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7,000万元,全部用于购买透析器生产线及其他辅助设备,拟通过本公司向苏州君康提供借款的形式实施。
(二)2023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9 月 21 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内部投资金额作出适当调整;调整“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宝莱特血液净化产业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中透析器生产线的建设实施方式。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达到预定可 本次募集资金已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后的募集资金 使用状态的 入金额(截至 2024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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