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4-09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和公司2012年度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
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 关于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己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
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
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
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
理性和有效性。
经认真审议《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12年度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
况。
三、 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 关于公司续聘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
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
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五、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2年度不存在任何非公允交易,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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