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4-0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玑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天玑科技《201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1、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规范公司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
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提高经营效率和成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原则
(1)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控制约束公司内部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
的权力。
(3)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
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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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部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
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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