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08-0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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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 号)等法律、法规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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