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7-13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4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402,050 股,占总股本的 27.47%;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8,980,024 股,占总股本的 13.4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 7 月 19 日。
一、公司首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35 号文核
准,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00 元/股,其中网下配售 340 万股,网上发行 1,360 万股,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5,000 万股增至 6,700 万股。
其中网下配售340万股已于2011年10月19日上市流通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网下配售股票自网上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三个月方可上市流通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7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74.6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1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4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陆文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陈宏科、杜力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余 27 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陆文雄、陈宏科、杜力耘、楼晔、姜蓓蓓、丁
毅、周全、陆廷洁还承诺: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
自能够转让部分的 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况。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也未对其进行任何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