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4-11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1 年度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2]第111647号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玑科
技”)董事会编制的 2011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玑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玑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天玑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玑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报告独立地作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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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玑科技董事会编制的 2011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玑科技募集资
金 201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翟小民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洪
中 国上海 二 O 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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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
司将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 2011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35 号文《关于核
准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批准,本公
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20.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 3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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