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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18:58:03 股吧网页版
瑞丰高材: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仕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周仕斌先生、刘春信先生、宋志刚先生、唐传训先生、王健先生、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与会董事认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与会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周仕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刘春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提名唐传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提名王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提名邵泽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吴战鹏先生、许肃贤先生、刘彦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
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与会董事认为: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与会董事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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