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3 18:24:52 股吧网页版
金运激光: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3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1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家属送达的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
院对其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2023)苏 08 刑初 5 号,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及 2023 年 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逮 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 伟先生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 2021年8月15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
住,同年 10 月 22 日取保候审,2023 年 2 月 15 日被逮捕。

二、诉讼判决情况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判决如下:

被告人梁伟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 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追缴被告人梁伟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 库。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 或者直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三、本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

梁伟先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判决为股东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如梁伟先生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