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55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00、2.00、
3.00 为等额选举
1.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6)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李俊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廖梓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邓寿铁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丁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张路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刘信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3)人
事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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