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5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897 号
关于对 SHI YUAN ZHU、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SHI YUAN ZHU,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
TING HE,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义务人;
WEI GUO CHEN,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义务人。
经查明,SHI YUAN ZHU、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存在以下
违规行为:
2019 年 9 月 5 日,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福安药业”)与 SHI YUAN ZHU、TING HE、Red Realty LLC
签署《股权购买和增资协议》,福安药业以 7,300 万美元取得 RedRealty LLC 51%的股权。
2020 年 12 月 28 日,福安药业及子公司福安(天衡)美国有
限公司与 SHI YUAN ZHU、TING HE、Red Realty LLC 签署《关于
Red Realty LLC 之股权购买和增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
协议》)。根据《补充协议》,SHI YUAN ZHU 承诺 Red Realty LLC
在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
不低于 600 万美元、2,200 万美元和 3,000 万美元。如果承诺期
Red Realty LLC 业绩实现率不足 50%,福安药业有权要求 SHI YUAN
ZHU 和 TING HE 回购福安药业持有 Red Realty LLC 51%的股权。
2021 年 8 月 27 日,福安药业披露《关于签署<股权回购协议>
的公告》,鉴于 Red Realty LLC 在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实现的净利润为-22,663.68 美元,未能实现承诺的 600万美元,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并经协商一致,福安药业及子公司福安(天衡)美国有限公司与 SHI YUAN ZHU、TING HE、
Red Realty LLC、WEI GUO CHEN 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签署《股权
回购协议》,约定 SHI YUAN ZHU 以 9,300 万美元回购 Red Realty
LLC51%的股份,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就上述回购义务承担连
带担保责任。截至本纪律处分决定书出具之日,SHI YUAN ZHU、
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履行业绩补偿承
诺。
SHI YUAN ZHU、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未按照公开披露的
信息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损害了投资者合理信赖,严重侵害 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8.6.1 条和《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第 1.3 条、第 7.4.1 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2.4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
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 SHI YUAN ZHU、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给予公开谴责的
处分。
SHI YUAN ZHU、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如对本所作出的纪
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 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福安药业通过本 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 本所指定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755-8866 8308)。
对于 SHI YUAN ZHU、TING HE 和 WEI GUO CHEN 的上述违规行
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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