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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8 18:41:30 股吧网页版
潜能恒信: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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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潜能

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并取得公司

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

完整的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其所

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所述事实均真

实、准确和完整。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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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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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分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海口分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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