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0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参加审议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员工及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5、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5.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07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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