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福能东方(300173)大幅低开19.83%,逼近跌停价6.54元/股,截至收盘跌幅达15.91%,报6.87元/股。股价大跌的原因是福能东方涉嫌信披违规。
12月6日晚间,福能东方披露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证监会没有一定把握不会立案,只是看重和轻而已。”有私募基金负责人告诉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立案也是有要求的,达不到要求,也只是谴责、警示、通告之类的。如今证监会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如果违规,应该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此外,有业内律师指出,根据证券法及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如查明福能东方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导致股民、投资者损失的,福能东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资料显示,福能东方成立于1997年,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要从事锂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等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以及精密模切产品加工、IDC 数据存储和运营服务。公司控股股东为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佛山市国资委。
收到《立案告知书》之前,福能东方股票交易存在异常波动情况。2024 年11月15日、11月18日,福能东方股票于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
从业绩来看,福能东方的“成绩单”并不能支撑股价如此上涨。
2024年前三季度,福能东方实现营业收入4.75亿元,同比下降53.46%;归母净利润为676.93万元,同比下降82.49%;扣非后净利润为-3423.89万元,同比下降291.42%。福能东方解释,公司业绩下滑重要原因是下游锂电行业竞争加剧,产能利用率下降,项目验收进度放缓,导致实际验收的项目同比减少。
根据管理要求,福能东方对股价异常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11月18日,福能东方公告称,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福能东方董事会通过电子通信、函件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等情况。
自查公告发布后,福能东方股价继续上涨。从11月18日7.86元/股涨至11月20日最高9.87元/股。此后便开始震荡下跌。
值得一提的是,股价大跌后,9日下午5点,福能东方紧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称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内在价值合理回归,控股股东佛山控股集团向全体投资者承诺:自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6年12月8日止24个月内,佛山控股集团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间内该部分股份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在上述承诺期间,若佛山控股集团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因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