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4-049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对2024年12月1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进行变更,2024年12月1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固定资产实际使用状况,参考行业惯例,对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梳理。
近年随着公司发展,公司新建房屋及建筑物逐步增多,类别日趋复杂,原有折旧年限已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公司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
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调整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20-50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残值率5%。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年 5% 4.75%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 20-50年,残值率 5%。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50年 5% 1.90%-4.75%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1 日起执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主要对 2024 年 12月 1 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进行变更,
2024 年 12 月 1 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保持
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
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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