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6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天宁经济开发区龙锦路 508 号常州天晟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栏打钩的提案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对应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提案 1、2 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提案 2 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4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出席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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