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一节 股东 ......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第五章 党 委 会 ...... 19
第六章 董 事 会 ...... 20
第一节 董 事 ...... 20
第二节 董 事 会 ...... 23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八章 监 事 会 ...... 30
第一节 监 事 ...... 30
第二节 监 事 会 ...... 30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2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36
第一节 通 知 ...... 36
第二节 公 告 ...... 3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0
第十三章 附 则 ...... 4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在原杭州南方特种泵业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0年 1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anfang Pump Indust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仁河大道 46 号
邮政编码:3111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20,900,236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创新和进取追求完美,以诚信和实力打造品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努力打造中国中高端泵业的研发和产业基地。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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