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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0 17:51:27 股吧网页版
盈康生命:国泰君安关于盈康生命签署《关于上海永慈康复医院之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关于上海永慈康复医院之委托管理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盈康生命签署《关于上海永慈康复医院之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解决和避免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旗下医院与公司医疗服务板块的同业竞争,充分利用公司在医疗服务领域的管理运营经验,推进一流医疗资源可及,实现“天下人一生盈康”的企业愿景,公司与上海永慈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慈投资”)、上海永慈康复医院(以下简称“永慈医院”)于2022年3月7日签订了《关于上海永慈康复医院之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2022年《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将永慈医院的经营权、管理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公司对永慈医院的运营实施管理,托管期限为三年,并根据协议约定收取相应委托管理费用。

鉴于2022年《委托管理协议》将于2025年3月6日到期,公司与永慈投资、永慈医院于2024年12月10日签署《关于上海永慈康复医院之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永慈投资将永慈医院委托给公司进行管理和
运营,托管期限自2025年3月7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并根据协议约定收取相应委托管理费用。托管期间,永慈医院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永慈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永慈医院是永慈投资出资设立的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永慈投资是永慈医院的举办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永慈投资、永慈医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永慈康复医院之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谭丽霞、彭文、沈旭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关于上海永慈康复医院之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监事龚雯雯回避表决,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进行审议,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7条或者7.2.8条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控制的企业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已经董事长授权审批尚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17万元,内容为向关联方购买劳务服务。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之内,公司已履行相关内部审批程序。

鉴于本次关联交易协议金额为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收取委托管理费,未明确
具体协议金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永慈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 88 弄 1-30 号第 22 幢 BV152 室

法定代表人 沈旭东

注册资本 10,17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3 年 04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2013 年 04 月 27 日至 203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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