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4-145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紧急)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
事长王文博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通知的原因作出了说明。应参加会议董事
7 名,亲自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刘炳柱、朱德胜、张洪民、
刘克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的议案》
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股票价格有八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9.62 元/股)的 130%(即 12.506
元/股)。“阳谷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起由 9.62 元/股调整为 9.58
元/股,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股票价格有七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阳谷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9.58 元/股)的 130%(即 12.454
元/股)。因此,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
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已触发“阳谷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阳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如再次触发“阳谷转债”上述有条件
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5 月 2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
新计算,若“阳谷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阳谷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关于不提前赎回“阳谷转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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