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4-69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经纬辉开”)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 241,700 万元人民币,并为不超过 222,7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审批授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 241,700 万元人民币,并为不超过 222,7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审批授权。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和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担保类型包括:信用、担保、房地产抵押及退税户质押等。其中,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用长沙土地房
产抵押及退税户质押,授信额度为 7,000 万元,期限 18 个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用深圳房产抵押,授信额度 16,000 万元;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湖南经纬辉开房产做抵押,授信额度 4,000 万元,期限三年;其他银行授信额度担保方式:母公司担保方式为使用信用担保或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担保方式为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子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
申请综合授信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或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邮储银行深圳龙岗区支行、广东南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农商银行、天津银行津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南支行、盛京银行天津南开支行、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实际贷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可在各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单笔授信、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授信、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序 金融机构名称 需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号 授信额度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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