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4-67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10:00以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建波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 241,700 万元人民币,并为不超过222,7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审批授权。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和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担保类型包括:信用、担保、房地产抵押及退税户质押等。其中,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用长沙土地房产抵押及退税户质押,授信额度为 7,000 万元,期限 18 个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用深圳房产抵押,授信额度 16,000 万元;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湖南经纬辉开房产做抵押,授信额度 4,000 万元,期限三年;其他银行授信额度担保方式:母公司担保方式为使用信用担保或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担保方式为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子公司为该子
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实际贷款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可在各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单笔授信、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授信、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宜,能帮助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提升融资能力,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此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9 号),经纬辉开于 2023年 4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1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14,657,075.47(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00,342,924.53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 699,463,500 元(差额 879,424.53 元为进项税)。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公司已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新支行和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射频模组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经纬辉开半导体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实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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