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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9 19:31:10 股吧网页版
*ST嘉寓: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 嘉寓 公告编号:2025-002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7),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
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5 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

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
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
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
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3.经公司初步测算,因日常经营、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计提、涉诉案件计提预计负债等原因,公司 2024 年全年实现的净利润及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很可能为负值,如果经审计后的公司 2024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于 2024 年4 月 29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
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满足第 10.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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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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