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
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4 号楼 AB 座和
颐至尊-中关村软件园国际会议中心店四层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6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上述议案全部为普通决议议案,即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4、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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