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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2 18:53:52 股吧网页版
碧水源:关于变更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4-07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变更情况概述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16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新水源”)共计 19.50 亿元资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包括:同意为昆仑新水源公司的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再生水管线工程、乌鲁木齐城市北部片区再生水绿化工程、乌鲁木齐市河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乌鲁木齐河西污水厂至甘泉堡工业园再生水管线工程等 5 个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含牵头组建银团)申请的贷款期限均为 20 年的总额 11.50 亿元融资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意公司为昆仑新水源发行期限不超过 10 年、以该期间甘泉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规模不超过 8 亿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1)为昆仑新水源就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偿付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2)为昆仑新水源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第五年后回售、赎回情形下的支付回售款和赎回款的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保证合同
生效之日起专项计划终止日后满两年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
被担保人昆仑新水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49%股权,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部分担保事项
以及将部分担保变更为按公司的持股比例担保。变更后的担保内容为:

1. 提前终止公司为昆仑新水源乌鲁木齐城市北部片区再生水绿化工程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含牵头组建银团)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前终止公司为昆仑新水源发行期限不超过 10 年、以该期间甘泉堡污水
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规模不超过 8 亿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将公司为昆仑新水源的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再生水管线工程、乌鲁木齐市河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乌鲁木齐河西污水厂至甘泉堡工业园再生水管线工程等 4 个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含牵头组建银团)申请的贷款期限均为 20 年的总额 10.38 亿元融资贷款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的担保事项,变更为为昆仑新水源的乌鲁木齐河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程、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再生水管线工程、乌鲁木齐市河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乌鲁木齐河西污水厂至甘泉堡工业园再生水管线工程等 4 个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含牵头组
建银团)申请的贷款期限均为 20 年的总额 10.38 亿元融资贷款提供按 49%股比全
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提前终止部分担保事项及变更部分担保事项后,公司将为昆仑新水源向国家开发银行(含牵头组建银团)申请的总额 10.38 亿元融资贷款按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 4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862亿元,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具体以国家开发银行(含牵头组建银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变更协议为准。

因公司派驻昆仑新水源的董事同时担任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变更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鉴于原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强

注册资本:50,133.672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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