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南都电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00元,募集资金额245,0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1,725.00万元后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48.10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242,726.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
号 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年产 1000 万 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 89,752.92 86,036.82[注 2]
2 基于云数据管理平台的分布式能源网络 50,000.00 50,128.49
建设一期项目[注]
3 年产 6GWh 新能源锂电池建设项目一期 28,560.99 14,173.48
4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0 75,000.00
合计 243,313.91[注 1] 225,338.79
注 1:包括超募资金 1,726.90 万元以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
注 2: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葛店分局收回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 1000 万 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实际
未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应附属用地,因此公司前期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土地购置款合计 3,716.10 万元退回。
同时,由于上述项目己于 2022 年 8 月结项,因此该笔退回款项可视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资金用于投建“年产 4GWh 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
二、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结项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GWh新能源锂电池建设项目一期”已于2024年8月完成建设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前述项目进行结项。截至目前,除待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保证金之外,上述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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