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66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97 名,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259,192 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75%,行权价格为 20.74 元/份(调整后)。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97 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15,259,192 份,行权价格为 20.74 元/份(调整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5,00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78%。
4、激励对象及人数:共计 386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止 2022 年末公司
员工总数为 5742 人)的 6.72%。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行权价格:20.80 元/股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33.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33.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33.34%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在上述行权期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上
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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