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300045 证券简称:华力创通 公告编号:2024-056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为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市新策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策”)向逸致家(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致家”)出售位于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竹苑路 6 号的房产,转让价格为 440 万元。
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
同日,天津新策与逸致家签署了房产买卖合同,已收到逸致家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并办理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逸致家(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U8RD5K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壹号 D 座 2 门 1101、1102、
1103、1104、1105(入驻天津清联网络孵化器有限公司)
5、法定代表人:陈连芳
6、注册资本:100 万元
7、经营范围: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陈连芳持股 100%。
9、逸致家(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新策所持有的位于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竹苑路 6 号的房产,建筑面积共计 780.52 平方米。
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交易标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标的资产的主要财务信息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标的资产账面原值为 215.88 万元,已计提的
折旧为 205.09 万元,账面净值为 10.79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综合考虑相同地段二手房市场行情,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了标的房产的最终成交价格,并签署《房产买卖(置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售房人:天津市新策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逸致家(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房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竹苑路 6 号的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产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产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产。
房产的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房产权力人:天津市新策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房产结构:钢混结构。所在层:5 层。总层数:6 层。建筑面积:780.52 平
方米。
2、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该房产成交的含税价格为:人民币肆佰肆拾万元整(大写)。
3、付款约定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同时自愿向甲方交付该房产定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大写)。该笔定金将在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相关过户手续时转为等值房款。
乙方自愿承诺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之前将剩余房款人民币 肆佰叁拾玖万元
整(大写),支付至甲方的收款账户。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房款当日,与乙方一同办理产权交割手续,并向乙方开具 5%的房产交易的增值税发票。
4、协议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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