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四条 内部控制目标: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六条 内部控制五要素:
(一)控制环境: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四)信息与沟通: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二章 控制环境
第七条 公司应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一)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三)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四)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 内部控制的职责:
(一)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并定期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三)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四)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五)内部审计部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执行效果和效率,提出改进建议、跟踪整改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九条 公司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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