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4-131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或“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李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融资业务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泰来 九洲广惠公共事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来广惠”)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 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融资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贷款类型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大直支行 1,000 万元
流贷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1,000 万元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
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流
动资金贷款 1.8 亿元人民币,期限 3 年(36 个月),授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同
时,计划以九洲集团内合法拥有的哈尔滨松北区九洲路 609 号的 4 套不动产抵(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用于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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