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证券代码:30002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1-00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7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为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32,351,775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影视剧项目 58,000.00 56,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4,000.00
合计 82,000.00 80,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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