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科技”或“上市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4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证上〔2022〕25 号)等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
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部园区港通北二路 219 号吉峰科技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吉峰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吉峰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人员
部分人员线上参会;对于因故未能参加现场或线上培训的相关人员,保荐人已通过吉峰科技向其提供本次培训的相关资料并提请公司督促其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与保荐人培训人员联系。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包括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法规体系、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
2、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中业绩预告、风险警示、退市条件等修订内容、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3、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票规定,包括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修订的对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票的监管要求;
4、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及常见问题,包括担保事项、资金管理、票据及发票管理、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管理等;
5、自律监管措施相关案例,包括业绩预告、违规减持、短线交易、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情形。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华西证券本次培训得到了吉峰科技的积极配合,全体参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学习,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主体减持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国星 陈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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