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0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威科技”)于 2024 年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新建年产 19 万台智能
仪器仪表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 号)的决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向银河资本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64,3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6.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180,532.40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819,463.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
“大信验字[2021]第 28-00003 号”《验资报告》。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募集资金计 募集资金累计投
划投资金额 入金额
1 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 14,065.81 3,979.93
2 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 10,467.95 7,056.61
(已结项)
3 新建年产19万台智能仪器仪表生产线 11,845.24 3,982.52
4 物联网系统测试验证中心建设(已结 4,702.95 1,677.91
项)
5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25.76
合计 59,081.95 34,722.73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投入的 25.76 万元为账户结息收入,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性质,将该笔银行结息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按照投入列示,特此说明;
2、扣除待支付款项后,“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物联网系统测试验证中心建设”两个
募投项目所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汉威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说明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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