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由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本人由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00%)。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还房贷,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我会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