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30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 年度
尤振审字[2021]第 0401 号
目 录
审计报告 1-6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
尤振审字[2021]第 0401 号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舜喆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东舜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基金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未来产业基金)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006 亿元。公司实际控
制人陈鸿成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承诺:“公司通过未来产业基金出售金石同和 45%
股权(未来产业基金占有深圳市金石同和投资有限公司 45%股份),并以取得股权转让款再进行利润分配方式,累计收到的金额低于 1.2 亿元或未来产业基金未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计划进行分配,则实际控制人陈鸿成在该事项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以现金补足”。截止至审计报告日,上述拟交易事项仍未完成,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仍为 1.006 亿。 针对上述长期股权投资,我们执行了包括实地访谈等审计程序,但 我们仍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 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列报的准确性,以及是否有必要计提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也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影响程度。
2 、公 司未能按期收到深圳深国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0%股权的全部转让款 ,截
止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收回 7,522.00 万元,尚余 7,478.00 万元未收回。实际控
制人陈鸿成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承诺补足差额,实际控制人承诺主要内容为:“如
果未来出售深国融担保 30%股权收回的金额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则由其在该事项完
成之日起 1 个月内用现金补足;如 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手方签
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则由实际控制人指定的主体与公司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
议,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应收到该部分股权的转让款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截止
至审计报告日,上述拟交易事项仍未完成。 针对上述拟交易事项 ,我们执行了包括实地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我们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持有待售资产列报的准确性,以及是否有必要计提该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也无法判定该笔待售资产转让款收回的可能性及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影响程度。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广东舜喆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 所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广东舜喆公司累计亏损人民币 166,859,453.48 元;且 2020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度
及以前年度出现大幅下降,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广东舜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 、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榕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揭阳榕城支行”)与华丰强等借款合同纠纷 ,工 行揭阳榕城支行申请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揭阳榕城法院”)查封公司位于普宁军埠镇神仙沟【证件号列:《房地产
权证》粤房地权证普占股字第 079 号至 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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