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4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9 层西区)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57 层)
联席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
华一路 111 号)
日期:2020 年 4 月 14 日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 “公司”或“华宝投资” )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已于 2019 年 2 月 2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9〕235 号”批复核准。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 其中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向合格投资者)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的发行规模为
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 (含 12 亿元) 。 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简称为“20 华宝 01” 。
3、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该等级反映了发行人
和本次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末净资产为 233.01 亿元;本期
债券上市前,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公
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4.80 亿元(2016 年度、2017 年
度及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请参见发
行公告。
4、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30%-3.3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
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
询价区间内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T -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进行
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结果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5、本期债券简称为“20 华宝 01” ,债券代码为“163407” 。合格投资者通过
向簿记管理人提交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
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 合格投
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
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
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
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
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
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
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8、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
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
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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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