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9-07 23:59:33 股吧网页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05

债券代码:122428 债券简称:15 信投 01

债券代码:136438 债券简称:16 信投 G1

债券代码:136606 债券简称:16 信投 G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2016 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或

“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2016 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事务报告

中泰证券作为中信建投证券发行的 “15 信投 01” 、 “16 信投 G1”、“16 信投

G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等相关

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仲裁中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仲裁事项一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8)京仲案字第 2495 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申请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黄卿乐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申请人系发行人

(二)仲裁事项二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8)京仲案字第 2496 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申请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申请人系发行人

(三)仲裁事项三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8)京仲案字第 2709 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申请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中信建投证券龙兴 824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被申请人:国广环球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中信建投证券龙兴 824 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是发行人作为管理人成立的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为交银施罗德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申请人系发行人

二、 仲裁情况

(一)仲裁事项一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8)京仲案字第 2495 号

本次诉讼/仲裁的受理时间 2018 年 8 月 10 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知悉时间 2018 年 8 月 10 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 合同纠纷

诉讼/仲裁的标的 1 、被申请人偿还回购款人民币

87,000,000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

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及罚息 1,456,583.33

元(利息:以 111,200,000 元为基数,

2018 年 6 月 22 日(含)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含)以年利率 7.5%计利息

463,333.33 元;以 87,000,000 元为基数,

自 2018 年 7 月 12 日(含)至 2018 年 8

月 6 日(含)以 7.5% 年利率计利息

471,250.00 元。罚息:按每日万分之五

计算,2018 年 7 月 26 日(含)至 2018

年 8 月 6 日(含)的罚息以 87,000,000

元为基数为 522,000 元。利息从 2018

年 6 月 22 日(含)起计至全部欠款清

偿完毕之日止,罚息从 2018 年 7 月 26

日(含)起计至全部欠款清偿完毕之日

止)。(仲裁标的合计 88,456,583.33 元)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

裁判结果 已仲裁立案,审理中

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 -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4 月 10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客户业务协

议》及《交易申请书(初始交易)》,被

申请人质押 4,295 万股首航节能股票,

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发放融资款

111,200,000 元。2018 年 7 月 10 日,双

方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客户申请

书(补充交易)》,约定被申请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的任意一笔违约,均视为被申

请人违约。2018 年 7 月 25 日,被申请

人的一致行动人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

有限公司在申请人处的一笔股票质押

合约违约。根据上述补充协议,被申请

人也构成违约,应履行购回义务。另根

据《股票质押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