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和 2016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或“发行人”) 发行的“ 15 信建投”、“ 15
信投 01”、“ 16 信投 G1”、“ 16 信投 G2” 和“ 16 信投 D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
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 136.76 亿元, 其中新增发行
债券人民币 90 亿元,包括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和公司
债券等;发行人及子公司其他累计新增借款人民币 46.76 亿元,包括银行借款、
两融收益权转让、转融资、发行收益凭证等。发行人 2016 年 1-6 月累计新增借
款超过 2015 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经与发行人沟通,了解到以上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属于正
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已对上述借款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截至本临时报告出
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中泰证券作为“ 15 信建投”、“ 15 信投 01”、“ 16 信投 G1” 、“ 16 信投 G2”
和“ 16 信投 D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
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